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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私家调查:起诉离婚前取走的现金怎么判定诈骗金额

起诉离婚前取走的现金怎么判定诈

骗金额

一、起诉离婚前取走的现金怎么判定诈骗金额

起诉离婚前取走现金的性质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婚姻存续期对财产有约定或规则,未经同意取现金可能是侵占,不一定是诈骗。

若取现金有非法占有目的并致对方损失,可能构成诈骗罪。判定诈骗金额时,要综合取现金时间、用途及对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比如取走现金用于个人挥霍致对方经济困境,此部分现金可能被认定为诈骗金额。总之,需依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判定。

二、起诉离婚前取走现金判定诈骗金额有何依据

起诉离婚前取走现金一般不判定为诈骗,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判定取走现金金额时,若要证明属转移财产而非合理使用,依据如下:

财产来源:确认该现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共同财产。

取款时间与用途:若在起诉离婚前短期内大量取款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比如取款后无法证明用于家庭正常开支、医疗等合理事务。

取款金额:结合家庭日常开支水平和经济状况判断取款是否异常。若取款金额远超家庭正常花销,也会被纳入考量。若被认定转移财产,分割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三、起诉离婚前转移现金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起诉离婚前转移现金,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在起诉离婚前转移现金,在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例如,通过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明资金流向异常且无合理事由。

当探讨离婚前走现金如何判定诈骗金额时,首先要明确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现金用途是否合理,若一方私自将大笔现金用于赌博、挥霍等不合理支出,而无法说明正当用途,这部分现金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金额的一部分。同时,还要看走现金的行为是否具有隐瞒、欺骗对方的故意。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故意瞒着另一方大量转移现金,其转移的金额就应纳入诈骗金额的判定范畴。你是否对离婚前走现金的行为及诈骗金额判定存在疑惑呢?若对于如何准确判定金额、后续法律程序等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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