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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调查公司:领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领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有一些不能生育的夫妻,可能会选择去福利院领养一个孩子回来照顾,想要领养还是首先需要满足领养的条件,然后再按照要求办理领养手续以及签订相关的协议,那么领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领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领养协议是在哪里办理  国务院《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苏州侦探事务所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领养儿童条件有哪些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领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等相关法律知识。领养孩子必须满足条件,首先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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